簽名
斯蒂芬.狄克遜我太太死了,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了。我親吻她的雙手,然後走出病房。我順着甬道走下去時,一個護士從後面追上來。
“你現在是不是要處理死者的後事了?”她說。
“不。”
“那你要我們怎麼處理屍體?”
“火化。”
“那不歸我們管。”
“捐贈做實驗好了。”
“那你得籤一些法律文件。”
“拿來給我。”
“那需要一點兒時間,你在會客室等,好嗎?”
“我沒時間。”
“還有她的盥洗用具、收音機和衣服。”
“我得走了。”
我按下電梯的按鈕。
“你不能這樣走了。”
“我就是要這樣。”
升降梯的門開了。
“醫生,醫生。”
她大喊一位正在護理室翻閱檔案的醫生。醫生站起來,問:“怎麼回事,護士?”
電梯的門關上了。在距離大廳還有幾層樓時,又打開了,我繼續往下走。旋轉門旁邊坐着一個安全警衛,在我走進分成四格的旋轉門其中一格時,他的對講機響了起來。
“拉斯洛。”他對着對講機說。
這時候,我已經走到外面了。
“嗨,你!”他說。
我回過身,他點點頭,指着我,招手要我回去。我穿過馬路走到公車站。他把對講機插入口袋,朝我走過來。
“他們要你回樓上去籤一些文件。”他說。
“太遲了,她死了,我孤零零一個人。我吻過她的手了,你們可以保留她的身體,我只想離開這兒遠遠的,愈快愈好。”
“他們要我帶你回去。”
“你不能那麼做,這裏是公共街道,只有警察才能帶我回去,甚至我覺得警察也沒有這個權力。”
“我現在就去找一個來。”
公車來了,車門打開,我有剛剛好的零錢,於是我走上去,把錢投入票箱。
“別讓這人上車,”警衛對司機說,“他們要他回那家醫院去,是和他生病的太太有關的事,雖然我搞不清楚真正原因。”
“我沒犯錯。”我告訴司機,並在後面找了位置坐下。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女士叫道:“停在這裏幹什麼?又不是紅燈。”
“聽着,”司機對警衛說,“如果你沒有具體的指控或拘捕這個人的手續,我就要開車了。”
“請你開車好嗎?”乘客說。
“是啊,”我捏着嗓子說,假裝是另一名乘客在說話,“我有個重要約會,你這樣慢吞吞的,老是停下來,我肯定要遲到的。”
司機對警衛聳聳肩:“上來或者下去,老兄,你趕快決定吧。”
警衛走上車來,付了車錢,車子發動了,他過來坐在我旁邊。
“我必須跟在你身邊,而且得報告一下,你不介意吧?”他對我說,然後舉起對講機,“拉斯洛。”
“拉斯洛,”一個聲音說,“你溜到哪裏去了?”
“我在公車上。”
“你在那兒幹嗎?你還沒下班!”
“我跟那個你叫我攔住的人在一起。我在外面想攔住他,但他說我得找個警察來,因爲我們在公共街道上。我試着說服他回去,可是他不肯。他說他已吻過某個女士的手,而我們可以保留她的身體。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他上了這輛公車,司機認爲我拘捕那個人是不合法的行爲,而且他必須開完全程。所以我上了這輛公車,現在正坐在那個人旁邊,如果你們要我下一站就下車,我就下車。我只是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執行命令,在得到你們的指示之前,只能跟在他身邊。”
“你是對的。現在讓我跟他說話。”
拉斯洛把對講機舉向我。
“喂。”我說。
“將你太太的屍體捐贈給醫院研究或移植用的文件都準備好了,先生,你現在能不能和拉斯洛一起回來?”
“不能。”
“如果你覺得回來會令你難過,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找個別的地方讓你簽名?”
“隨你們怎麼處置她的屍體,我不想再接觸任何與她有關的事情。我不再提她的名字,不想回我們的公寓,不想開走我們共同那輛車—讓它在街上生鏽,直到有人拖走。這隻表,她買給我的,她自己也戴過幾次……”說着,我把表丟出窗外。
“你爲什麼不把它遞到後面來呢?”坐在我後面的男士說。
“這些衣服,有些是她買的,每一件她都縫補過。”我脫掉夾克、領帶、襯衫和長褲,拋出窗外。
“注意,”拉斯洛說,“我只是醫院的安全警衛,有一副手銬,我不想用來對付你,因爲我們在公共汽車上,也因爲你經歷的傷痛,但拜託你平靜下來。”
“這內衣是我自己昨天買的,所以我可以繼續穿着。”我對他說,“但這雙鞋得扔掉,她用一個廉價的修鞋器釘上了鞋跟。”我脫下鞋子,從車窗扔出去。公車已經停了,除了拉斯洛以外,乘客都下去了。司機站在街頭尋找巡警。
我看看我的襪子,“我不太確定這雙襪子是不是她給我買的。”
“別脫,”拉斯洛說,“看起來很好,我喜歡棕色。”
“我想這是她兩年前送我的生日禮物,那一次,她送我一個藤編野餐籃,裏面裝着十八雙不同顏色的襪子,對了,這是其中的一雙。”於是我脫下來,丟出去。
“你知道,”我拿着對講機說,“我們一起在這裏住了好些年,我和她,自打我們結婚開始。這些街道,這座橋,這些建築物。”我朝窗外吐了一口口水,“也許連這輛公車,我們都來來回回坐了好幾次。”我試着拔起我前頭的座椅,但它紋絲不動。拉斯洛用手銬銬住了我的雙手。“這一生。”我說着,用腦袋撞破了車窗,想飛出去。
一輛救護車開過來,送我回到醫院。我被送到急診室,躺在一張病牀上,她最後一次來這家醫院,也是在這間診療室。正當醫生和護士忙着取出遺留在我頭部的玻璃碎片,並且縫合傷口的時候,一位院方職員走了進來,說:“如果你還想捐出你太太的屍體,那麼我們希望將她的部分器官移植給樓上的病人。”
“不,我不希望有人帶着我太太的器官走來走去,也許有一天我會撞上他們,或者認出他們來。”
可是他們抓住我的手,握着我的手簽了字。
“你現在是不是要處理死者的後事了?”她說。
“不。”
“那你要我們怎麼處理屍體?”
“火化。”
“那不歸我們管。”
“捐贈做實驗好了。”
“那你得籤一些法律文件。”
“拿來給我。”
“那需要一點兒時間,你在會客室等,好嗎?”
“我沒時間。”
“還有她的盥洗用具、收音機和衣服。”
“我得走了。”
我按下電梯的按鈕。
“你不能這樣走了。”
“我就是要這樣。”
升降梯的門開了。
“醫生,醫生。”
她大喊一位正在護理室翻閱檔案的醫生。醫生站起來,問:“怎麼回事,護士?”
電梯的門關上了。在距離大廳還有幾層樓時,又打開了,我繼續往下走。旋轉門旁邊坐着一個安全警衛,在我走進分成四格的旋轉門其中一格時,他的對講機響了起來。
“拉斯洛。”他對着對講機說。
這時候,我已經走到外面了。
“嗨,你!”他說。
我回過身,他點點頭,指着我,招手要我回去。我穿過馬路走到公車站。他把對講機插入口袋,朝我走過來。
“他們要你回樓上去籤一些文件。”他說。
“太遲了,她死了,我孤零零一個人。我吻過她的手了,你們可以保留她的身體,我只想離開這兒遠遠的,愈快愈好。”
“他們要我帶你回去。”
“你不能那麼做,這裏是公共街道,只有警察才能帶我回去,甚至我覺得警察也沒有這個權力。”
“我現在就去找一個來。”
公車來了,車門打開,我有剛剛好的零錢,於是我走上去,把錢投入票箱。
“別讓這人上車,”警衛對司機說,“他們要他回那家醫院去,是和他生病的太太有關的事,雖然我搞不清楚真正原因。”
“我沒犯錯。”我告訴司機,並在後面找了位置坐下。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女士叫道:“停在這裏幹什麼?又不是紅燈。”
“聽着,”司機對警衛說,“如果你沒有具體的指控或拘捕這個人的手續,我就要開車了。”
“請你開車好嗎?”乘客說。
“是啊,”我捏着嗓子說,假裝是另一名乘客在說話,“我有個重要約會,你這樣慢吞吞的,老是停下來,我肯定要遲到的。”
司機對警衛聳聳肩:“上來或者下去,老兄,你趕快決定吧。”
警衛走上車來,付了車錢,車子發動了,他過來坐在我旁邊。
“我必須跟在你身邊,而且得報告一下,你不介意吧?”他對我說,然後舉起對講機,“拉斯洛。”
“拉斯洛,”一個聲音說,“你溜到哪裏去了?”
“我在公車上。”
“你在那兒幹嗎?你還沒下班!”
“我跟那個你叫我攔住的人在一起。我在外面想攔住他,但他說我得找個警察來,因爲我們在公共街道上。我試着說服他回去,可是他不肯。他說他已吻過某個女士的手,而我們可以保留她的身體。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他上了這輛公車,司機認爲我拘捕那個人是不合法的行爲,而且他必須開完全程。所以我上了這輛公車,現在正坐在那個人旁邊,如果你們要我下一站就下車,我就下車。我只是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執行命令,在得到你們的指示之前,只能跟在他身邊。”
“你是對的。現在讓我跟他說話。”
拉斯洛把對講機舉向我。
“喂。”我說。
“將你太太的屍體捐贈給醫院研究或移植用的文件都準備好了,先生,你現在能不能和拉斯洛一起回來?”
“不能。”
“如果你覺得回來會令你難過,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找個別的地方讓你簽名?”
“隨你們怎麼處置她的屍體,我不想再接觸任何與她有關的事情。我不再提她的名字,不想回我們的公寓,不想開走我們共同那輛車—讓它在街上生鏽,直到有人拖走。這隻表,她買給我的,她自己也戴過幾次……”說着,我把表丟出窗外。
“你爲什麼不把它遞到後面來呢?”坐在我後面的男士說。
“這些衣服,有些是她買的,每一件她都縫補過。”我脫掉夾克、領帶、襯衫和長褲,拋出窗外。
“注意,”拉斯洛說,“我只是醫院的安全警衛,有一副手銬,我不想用來對付你,因爲我們在公共汽車上,也因爲你經歷的傷痛,但拜託你平靜下來。”
“這內衣是我自己昨天買的,所以我可以繼續穿着。”我對他說,“但這雙鞋得扔掉,她用一個廉價的修鞋器釘上了鞋跟。”我脫下鞋子,從車窗扔出去。公車已經停了,除了拉斯洛以外,乘客都下去了。司機站在街頭尋找巡警。
我看看我的襪子,“我不太確定這雙襪子是不是她給我買的。”
“別脫,”拉斯洛說,“看起來很好,我喜歡棕色。”
“我想這是她兩年前送我的生日禮物,那一次,她送我一個藤編野餐籃,裏面裝着十八雙不同顏色的襪子,對了,這是其中的一雙。”於是我脫下來,丟出去。
“你知道,”我拿着對講機說,“我們一起在這裏住了好些年,我和她,自打我們結婚開始。這些街道,這座橋,這些建築物。”我朝窗外吐了一口口水,“也許連這輛公車,我們都來來回回坐了好幾次。”我試着拔起我前頭的座椅,但它紋絲不動。拉斯洛用手銬銬住了我的雙手。“這一生。”我說着,用腦袋撞破了車窗,想飛出去。
一輛救護車開過來,送我回到醫院。我被送到急診室,躺在一張病牀上,她最後一次來這家醫院,也是在這間診療室。正當醫生和護士忙着取出遺留在我頭部的玻璃碎片,並且縫合傷口的時候,一位院方職員走了進來,說:“如果你還想捐出你太太的屍體,那麼我們希望將她的部分器官移植給樓上的病人。”
“不,我不希望有人帶着我太太的器官走來走去,也許有一天我會撞上他們,或者認出他們來。”
可是他們抓住我的手,握着我的手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