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結婚的男人
查理.費什“爲什麼不呢?”
我的好友澤塔戈牧師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在他說出這句話之前,他剛剛和弗萊明主教通了兩小時電話,深入細緻地討論了《聖經》中的各個章節。他指出,《利未記》中告誡基督徒不能和自己的姐妹、嬸嬸、姨媽、母親、岳母甚至是孫女結婚——如果他們產生這樣的念頭的話。但是,這本好書中卻沒有規定不能和自己結婚。因此,當我告訴澤塔戈牧師那正是我想做的,他無奈之下說出這句影響深遠的話來:
“爲什麼不呢?”
當然,《聖經》同樣也沒有明文禁止任何人同自己的曾祖母、桌子或是觀賞魚結婚。要是哪天弗萊明主教因此和他心愛的法國波特兒犬結婚,又或者是跟他的毛毯結婚——畢竟他們已經同牀共枕多年了——我一點也不會驚訝。不管怎麼樣,一旦我成功說服我的好牧師讓我和我夢中的白馬王子結婚,我接着就得再去說服我的父母。我不得不說,與一個擁有兩千年穩定根基的國際性宗教相比,鄙人的父母更難勸服。
一開始,我的母親只把這當作一個玩笑。是的,很少有人會嚴肅地看待這件事,但是我需要她明白我是認真的。母親不斷地問我一些愚蠢的問題,比如“爲什麼非要跟自己結婚——你本來就和自己在一起生活啊?”或者“婚禮上你要穿什麼?”
而且讓人難過的是,這件事使我的父親幾乎瘋掉。真的。我結婚後的好些年裏,他整天坐在電腦旁撰寫文章,寄給五花八門的新聞報刊、世界記錄大全以及航天局內部通訊雜誌,聲稱自己是在太空做愛的第一人。雖然其實他與太空最爲親密的接觸僅僅是電腦鍵盤上的那個大按鈕,但他本人似乎對此確信不疑。若是被人問到他所說的和他做愛的人是誰,他通常會停頓一下,以期獲得戲劇性效果,然後對着那人雙目圓睜地尖叫道:“我自己!”
我原本希望我可以信賴我最好的朋友,相信他們會對此表示贊同,但現在看來,那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一點笑料而已。他們以往對我支持有加,可是婚禮後他們卻長時間以此來取笑我。他們送給我的結婚禮物中,不乏有傷大雅之物:成人雜誌,絲綢手套,甚至還有天花板鏡。一想到婚禮上澤塔戈牧師宣讀婚姻誓言時,他們就肆無忌憚地狂笑不已,真讓人生氣——“你會將你自己視爲丈夫,並同他共同生活嗎?不管是疾病還是健康,你都會愛護、撫慰、順從和尊重你自己,並在你有生之年對自己忠貞不貳嗎?”我發誓,當時我的一個朋友笑得尿了褲子。
我在拉斯維加斯度過了一個美妙的蜜月。我賭輸了自己所有的積蓄,反正沒人會在一旁嘮叨我花了多少錢。洞房花燭夜,我在金字塔酒店頂層定了一間高級套房……
我結婚的理由很多,包括稅務優惠方面的因素(但是想要讓稅務人員明白我是自己的配偶簡直就是活受罪)。自從我明白婚姻是怎麼回事後,我就非常渴望擁有一位值得信賴的伴侶。我想要有人一直陪伴在我身邊,我可以與之分享我最隱祕、最陰暗的事情而不用擔心會被取笑。不幸的是,雖然通常情況下交女朋友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但事實證明,我選擇朋友的品位極其有限。之後,我突然意識到別人都沒有意識到的一點,那就是,我的最佳伴侶也許近在眼前。
總的來說,我認爲這次婚姻在很大程度上都極其成功。我幾乎不和我的配偶爭吵;事實上,我發現自己纔是周圍人中和我最談得來的人。有幾次我的確提出了不同意見,可是每次都是我贏。性生活,呃——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當然,也有一些媒體干擾我的生活;很多下三濫的記者想要從我不同尋常的婚姻中撈到好處。我發現有些文章很可笑,有些就令人生厭,尤其是那些把我稱爲世界上最自大和/或最自戀的人。我想我並沒有那麼自高自大,我只是碰巧很享受跟自己待在一起而已。
突然之間,我很想有個小孩,我猜想可能是荷爾蒙的作用,或者是人生中必須經歷的一個階段。很俗套的解釋是,我意識到我的生命會終結,所以我想把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因此,我花了很多天權衡利弊。爲了娶到妻子,我決定和我的丈夫離婚。我和澤塔戈牧師聊了聊,他告訴我不能想離就離。我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說來也怪,想要孩子並不能算作很好的離婚理由。
正如我的好牧師解釋的那樣,除非我和我的配偶分居至少一年,但除非動個大手術,否則這很難辦到;或者我的配偶虐待我;又或者我的配偶入獄至少一年,我纔可以離婚。僅僅爲了離婚就把自己打一頓或者在監獄裏混上一段時間,我並不十分情願。這樣一來,我只有一個選擇了:通姦。我只要和自己以外的某個人發生關係就行了;只要是那種正常的,異性之間的人類性行爲,我就可以擺脫婚姻的束縛。
就這樣,我很不情願地脫下婚戒,開始物色伴侶。我的朋友們對我毫不留情,說我跟自己離婚是爲了防止自己變成瞎子。當我告訴母親我和自己的婚姻走到頭了時,我想她鬆了口氣。爲了獲得戲劇性的效果,我父親停頓了一下,然後對着我雙目圓睜地叫道:“我自己!”也許他真的在另一個世界。
要找到一個既願意和我睡覺又沒有在報紙上看到我已婚消息的人,我原以爲得花上一段時間纔行,但是,我很快就找到一個長相平平的馬來西亞女孩,相對而言,她比較容易引誘。說實話,那次性經歷真讓人失望。她好像對於如何讓男人興奮一無所知,相反我卻是這方面的老手。我猜那對她來說毫無用處——我所受到的訓練不是爲了取悅女性。
此後離婚就容易多了。教會似乎很想把我和自己分開,彷彿我的婚姻是一個大大的錯誤。分手後的幾個月裏我感到非常孤獨,因爲至少本地的精神病醫生(此人長於治療多重人格紊亂症)不再每個星期都給我寄那該死的名片了。
我差不多花了十年時間才找到一位好妻子,只有她認爲嫁給我並不意味着同時嫁給了兩個人。十年裏的大部分時間,我只是等着媒體忘掉“和自己結婚的那個男人”。同時,我也用相同的名稱寫了部自傳。書中詳細描述了我和自己的婚姻,包括我和自己生活中的起起落落,我如何面對每個人對我和我丈夫的指責以及我們之間一些鮮爲人知的細節。我想正是這些內容使得若干年後出版的這部自傳獲得巨大的成功。人們只是好奇這樣一個不同尋常的婚姻背後隱藏着什麼樣的含義。我想讀過這部自傳的人都會引發一些思考。他們讀了我的自傳,然後問自己:“我易於相處嗎?如果我不得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我能做到嗎?”有那麼一會兒,他們都不再尋找自己的白馬王子或是夢中情人,而是問自己是否能成爲一個好配偶。
我沒有聽到任何模仿我和自己結婚的例子,究其原因,要麼是媒體對此已經失去興趣,要麼是教會已下定決心禁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不管怎麼樣,這一切都已經是陳年往事了。我和妻子剛剛搬進新居。新房子的空間很大,足夠安頓我們另一個即將出生的孩子。我現在很幸福。事實上,此時此刻我無法抹去臉上的笑容。您看,我們隔壁的鄰居正是弗萊明主教和他可愛的妻子——那條法國波特兒犬。
我的好友澤塔戈牧師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在他說出這句話之前,他剛剛和弗萊明主教通了兩小時電話,深入細緻地討論了《聖經》中的各個章節。他指出,《利未記》中告誡基督徒不能和自己的姐妹、嬸嬸、姨媽、母親、岳母甚至是孫女結婚——如果他們產生這樣的念頭的話。但是,這本好書中卻沒有規定不能和自己結婚。因此,當我告訴澤塔戈牧師那正是我想做的,他無奈之下說出這句影響深遠的話來:
“爲什麼不呢?”
當然,《聖經》同樣也沒有明文禁止任何人同自己的曾祖母、桌子或是觀賞魚結婚。要是哪天弗萊明主教因此和他心愛的法國波特兒犬結婚,又或者是跟他的毛毯結婚——畢竟他們已經同牀共枕多年了——我一點也不會驚訝。不管怎麼樣,一旦我成功說服我的好牧師讓我和我夢中的白馬王子結婚,我接着就得再去說服我的父母。我不得不說,與一個擁有兩千年穩定根基的國際性宗教相比,鄙人的父母更難勸服。
一開始,我的母親只把這當作一個玩笑。是的,很少有人會嚴肅地看待這件事,但是我需要她明白我是認真的。母親不斷地問我一些愚蠢的問題,比如“爲什麼非要跟自己結婚——你本來就和自己在一起生活啊?”或者“婚禮上你要穿什麼?”
而且讓人難過的是,這件事使我的父親幾乎瘋掉。真的。我結婚後的好些年裏,他整天坐在電腦旁撰寫文章,寄給五花八門的新聞報刊、世界記錄大全以及航天局內部通訊雜誌,聲稱自己是在太空做愛的第一人。雖然其實他與太空最爲親密的接觸僅僅是電腦鍵盤上的那個大按鈕,但他本人似乎對此確信不疑。若是被人問到他所說的和他做愛的人是誰,他通常會停頓一下,以期獲得戲劇性效果,然後對着那人雙目圓睜地尖叫道:“我自己!”
我原本希望我可以信賴我最好的朋友,相信他們會對此表示贊同,但現在看來,那對他們來說只不過是一點笑料而已。他們以往對我支持有加,可是婚禮後他們卻長時間以此來取笑我。他們送給我的結婚禮物中,不乏有傷大雅之物:成人雜誌,絲綢手套,甚至還有天花板鏡。一想到婚禮上澤塔戈牧師宣讀婚姻誓言時,他們就肆無忌憚地狂笑不已,真讓人生氣——“你會將你自己視爲丈夫,並同他共同生活嗎?不管是疾病還是健康,你都會愛護、撫慰、順從和尊重你自己,並在你有生之年對自己忠貞不貳嗎?”我發誓,當時我的一個朋友笑得尿了褲子。
我在拉斯維加斯度過了一個美妙的蜜月。我賭輸了自己所有的積蓄,反正沒人會在一旁嘮叨我花了多少錢。洞房花燭夜,我在金字塔酒店頂層定了一間高級套房……
我結婚的理由很多,包括稅務優惠方面的因素(但是想要讓稅務人員明白我是自己的配偶簡直就是活受罪)。自從我明白婚姻是怎麼回事後,我就非常渴望擁有一位值得信賴的伴侶。我想要有人一直陪伴在我身邊,我可以與之分享我最隱祕、最陰暗的事情而不用擔心會被取笑。不幸的是,雖然通常情況下交女朋友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但事實證明,我選擇朋友的品位極其有限。之後,我突然意識到別人都沒有意識到的一點,那就是,我的最佳伴侶也許近在眼前。
總的來說,我認爲這次婚姻在很大程度上都極其成功。我幾乎不和我的配偶爭吵;事實上,我發現自己纔是周圍人中和我最談得來的人。有幾次我的確提出了不同意見,可是每次都是我贏。性生活,呃——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當然,也有一些媒體干擾我的生活;很多下三濫的記者想要從我不同尋常的婚姻中撈到好處。我發現有些文章很可笑,有些就令人生厭,尤其是那些把我稱爲世界上最自大和/或最自戀的人。我想我並沒有那麼自高自大,我只是碰巧很享受跟自己待在一起而已。
突然之間,我很想有個小孩,我猜想可能是荷爾蒙的作用,或者是人生中必須經歷的一個階段。很俗套的解釋是,我意識到我的生命會終結,所以我想把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因此,我花了很多天權衡利弊。爲了娶到妻子,我決定和我的丈夫離婚。我和澤塔戈牧師聊了聊,他告訴我不能想離就離。我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說來也怪,想要孩子並不能算作很好的離婚理由。
正如我的好牧師解釋的那樣,除非我和我的配偶分居至少一年,但除非動個大手術,否則這很難辦到;或者我的配偶虐待我;又或者我的配偶入獄至少一年,我纔可以離婚。僅僅爲了離婚就把自己打一頓或者在監獄裏混上一段時間,我並不十分情願。這樣一來,我只有一個選擇了:通姦。我只要和自己以外的某個人發生關係就行了;只要是那種正常的,異性之間的人類性行爲,我就可以擺脫婚姻的束縛。
就這樣,我很不情願地脫下婚戒,開始物色伴侶。我的朋友們對我毫不留情,說我跟自己離婚是爲了防止自己變成瞎子。當我告訴母親我和自己的婚姻走到頭了時,我想她鬆了口氣。爲了獲得戲劇性的效果,我父親停頓了一下,然後對着我雙目圓睜地叫道:“我自己!”也許他真的在另一個世界。
要找到一個既願意和我睡覺又沒有在報紙上看到我已婚消息的人,我原以爲得花上一段時間纔行,但是,我很快就找到一個長相平平的馬來西亞女孩,相對而言,她比較容易引誘。說實話,那次性經歷真讓人失望。她好像對於如何讓男人興奮一無所知,相反我卻是這方面的老手。我猜那對她來說毫無用處——我所受到的訓練不是爲了取悅女性。
此後離婚就容易多了。教會似乎很想把我和自己分開,彷彿我的婚姻是一個大大的錯誤。分手後的幾個月裏我感到非常孤獨,因爲至少本地的精神病醫生(此人長於治療多重人格紊亂症)不再每個星期都給我寄那該死的名片了。
我差不多花了十年時間才找到一位好妻子,只有她認爲嫁給我並不意味着同時嫁給了兩個人。十年裏的大部分時間,我只是等着媒體忘掉“和自己結婚的那個男人”。同時,我也用相同的名稱寫了部自傳。書中詳細描述了我和自己的婚姻,包括我和自己生活中的起起落落,我如何面對每個人對我和我丈夫的指責以及我們之間一些鮮爲人知的細節。我想正是這些內容使得若干年後出版的這部自傳獲得巨大的成功。人們只是好奇這樣一個不同尋常的婚姻背後隱藏着什麼樣的含義。我想讀過這部自傳的人都會引發一些思考。他們讀了我的自傳,然後問自己:“我易於相處嗎?如果我不得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我能做到嗎?”有那麼一會兒,他們都不再尋找自己的白馬王子或是夢中情人,而是問自己是否能成爲一個好配偶。
我沒有聽到任何模仿我和自己結婚的例子,究其原因,要麼是媒體對此已經失去興趣,要麼是教會已下定決心禁止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不管怎麼樣,這一切都已經是陳年往事了。我和妻子剛剛搬進新居。新房子的空間很大,足夠安頓我們另一個即將出生的孩子。我現在很幸福。事實上,此時此刻我無法抹去臉上的笑容。您看,我們隔壁的鄰居正是弗萊明主教和他可愛的妻子——那條法國波特兒犬。